元谋:“四项举措”助力扶贫攻坚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9 07:28:31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元谋县纪委聚焦扶贫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中央、省、州相关工作部署,采取“四项举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为扶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5次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讲话、王岐山在扶贫领导监督执纪工作会议的讲话以及陆俊华同志讲话进行原文传达学习,进一步增强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此外,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检察院为成员的元谋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组,强化组织领导和要素保障,打牢工作基础。

拓宽信访渠道,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邮箱通过互联网、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全县各乡镇及村(社区)设置了89个民情意见箱,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上级纪委交办及收集到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直接由县纪委办理集中处置,不再下转;信访举报件由县纪委信访室统一登记后,提出拟办建议,报分管领导批示,及时交办(移交)县纪委相关部(室)办理,确保信访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高效办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3件,办结2件,正在办理1件。此外,与审计、扶贫、检察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并对在专项纪律检查及巡察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送,多渠道拓宽案源。

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执法和窗口部门重点岗位及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查处在为民办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扶贫攻坚领域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乡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区制度,加大对乡镇自办案件的督促指导,对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做到快审快结。深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基层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问题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重点领域开展“回头看”和“再回头看”,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今年以来,共查处元谋县姜驿乡贡茶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监委主任普某某在落实农村低保评审上报工作过程中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件2人,并坚持公开通报曝光,对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以会议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及时进行了通报。

制定方案办法,推动扶贫攻坚责任落到实处。研究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方案》及《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方案》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责情况,着力发现、解决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各类损坏群众利益的问题。焦聚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政策执行是否到位、“六大纪律”执行是否严格等,依据《条例》规定的违反“六大纪律”方面的23种情形相应给予处分。此外,《办法》明确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政策贯彻落实、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项目管理、扶贫资金管理、督查考核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等方面应当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形,并明确了责任追究形式及责任追究程序。为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自身职责清楚明了,处罚违纪有章可循,切实督促各责任单位及个人认真履职。(杨永馨  永保燕)